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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同办理商品房(含经济适用房)权属登记需提交的资料

信息来源于:大同在线 发布时间:2016/10/18




  一、商品房(含经济适用房)个人首次登记

  权利人为开发企业的房屋所有权证(原件)购房合同(原件)不动产发票(原件)维修基金发票(原件)房屋平面图(原件)申请人夫妻双方或单方(代理人)身份证明(原件、复印件)、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(原件、复印件)。

  二、商品房(含经济适用房)继承、赠与

  房屋所有权证(原件)房屋交易契约(原件)房屋平面图(原件)直系继承、赠与公证书或云冈律师事务出具的见证书(原件)继承人、受赠人(代理人)身份证明(原件、复印件)、继承人结婚证(原件、复印件)。

  三、商品房(含经济适用房)二手过户

  房屋所有权证(原件)房屋交易契约(原件)房屋平面图(原件)转出方和转入方夫妻双方或单方(代理人)身份证明(原件、复印件)、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(原件、复印件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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